各班级、全体同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泰隆金融学院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一、认定总体情况本次共认定学生资助对象 36 人,其中重点资助 18 人、一般资助 18 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公示期限与异议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