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浙江工商大学共青团个人、集体等最高荣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供稿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15

各学院团委、学院团员青年:

    2019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学校共青团的改革要求,围绕思想政治引领、建功新时代和广泛联系服务等主责主业、全面深化改革,共青团组织建设取得了新成绩、打开了新局面,共青团事业继续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在这个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和集体,2020年初,更是有一批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先进)团支部”是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校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爱校荣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自觉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员--战“疫”志愿者专项

面向我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的志愿者团员青年,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参加辖区、社区、乡镇等防疫一线志愿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勇当先锋,敢打头阵。

3.经自我证明、当地组织证明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