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 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8   供稿人:张明飞   浏览次数:572

为支持学生资助对象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杭州桦桐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桦桐助学金”,现将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资助50人,资助标准为5000/人˙年

三、申报评选条件

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中被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重点学生资助对象优先,特别是: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劳动力低下,家庭经济负担重、经济来源少;父母双方或一方无固定经济来源,属于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

2.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先考虑;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桦桐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和上报《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按分配名额(见附件4)进行评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

3.学校审定。学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提交学校进行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确认。

五、报送材料

1.《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张三-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学院-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附件3);

3.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学院-桦桐助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xsgl311@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老师,地址:经济楼323办公室,电话:0571-28872659

 

 

 

学生工作部

20211027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浙江工商大学“桦桐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