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卓越青年榜样!“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2-05-01 供稿人:连慧莹 浏览次数:540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100周年。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联合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设立“泰隆之星”奖学金。“泰隆之星”包括学习之星、科创之星、社会工作之星、文体之星、自强之星、实践之星和公益之星。
现将“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参评“泰隆之星”的基本条件
(一)泰隆金融学院在校大三、大四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三)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处分和法律惩罚。
(四)必修课及限定专业选修课全部及格(补考通过视为及格)。
(五)符合“泰隆之星”中具体之星参评条件。
(六)每位学生每次最多只能申报三项“泰隆之星”荣誉,每年最多只能获得一项“泰隆之星”荣誉,在校期间同一类型荣誉至多获评一次。
“泰隆之星”中具体之星参评条件
01 “学习之星”
(需满足以下条款中的至少两项)
(一)四年综合测评中专业素质排名位于年级前10%。
(二)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校综合一等奖学金的其中二项(次)。
(三)被中科院、社科院、“双一流”大学或世界知名大学录取为研究生。
(四)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能力突出的相关材料,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02 “科创之星”
(需符合以下条款中至少二项或同一条款中不同参赛项目获得二次)
(一)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其中获得省级奖项的团队成员排名需位于前2名,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团队成员排名需位于前3名。
(二)参加“大学生金融创新大赛”“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等浙江省A类学科竞赛,其中获得省级奖项需是项目主持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团队成员排名需位于前2名;或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中获得Honorable Mention奖(H奖)及以上。
(三)作为团队负责人,成功申报国创、省“新苗”等省级及以上的学术科研项目立项。
(四)科研能力突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CSSCI 、一级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五)其他能够证明个人科研能力突出的相关材料,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03 “社会工作之星”
(需符合以下条款中至少二项)
(一)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带领班级获得校“学风特优班”、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主要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班委总数的30%。
(二)担任校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带领学生组织获得校十佳(优秀)社团、校优秀学生会、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
(三)个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或者大三学生前三年学生干部考核曾获得两次及以上学生干部考核优秀(年度),大四学生获得三次及以上学生干部考核优秀(年度)。
(四)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突出的相关材料,需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
04 “文体之星”
(需符合以下条款至少二项)
(一)参加省、市级各类文体活动,并获得奖项或荣誉。其中以团队项目获奖必须为核心成员,核心成员需经相关单位认定。
(二)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比赛,个人项目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集体项目获二等奖及以上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需经相关单位认定。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前五名,或者集体项目获得前五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需经相关单位认定。
(四)参加其他文体活动获奖或拥有相关参与证明,需经学院团委认定。
05 “自强之星”
(需为经济困难学生且需符合以下条款中至少二项)
(一)前三/四年专业素质项排名位于专业前30%,或综合能力排名位于专业前30%;或进步明显,专业素质项排名较上一年度提高30%以上。
(二)获得校自强之星荣誉。
(三)至少满足其他“泰隆之星”评选标准任意两条。
(四)参加其他相关活动获奖或拥有参与证明,需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定。
06 “实践之星”
(需符合以下条款至少二项)
(一)被评选为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作为负责人撰写的实践报告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调研报告”。
(二)作为核心成员,带领团队获得校“十佳社会实践团队”荣誉,核心成员需经社会实践组织单位认定。
(三)作为核心成员,组织参加的实践活动受到省(自治区)、地市州党政组织的表彰,或得到省、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等。
(四)参加其他实践活动获奖或拥有相关参与证明,需经学院团委认定。
07 “公益之星”
(需符合以下条款中至少二项或第三、四款中至少达到两次)
(一)具有一定志愿服务方面的知识以及经验,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在校期间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上星级志愿者。
(二)热心公益事业,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保等公益活动,且活动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收益等,作为核心成员积极参与的活动被主流媒体报道。
(三)作为核心成员,组织或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四)在校期间参加过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重大志愿者服务活动。
“泰隆之星”奖学金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时间:5月1日-5月9日。
(二)请将报名表、电子版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请以“XX之星申报+姓名+班级”形式命名。(注:所有填写的个人事迹、获奖和荣誉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所有竞赛项目标明项目级别(国省市校赛)及AB类。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填写顺序摆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奖项不予认定。)
(三)奖学金参评有个人自荐、学院推荐两种方式。
(四)学院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对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筛选,选出晋级人员。预计五月中旬完成。
(五)晋级的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PPT汇报等形式),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进行投票。预计五月底完成。
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最终得分确定“泰隆之星”奖学金获奖名单,每年不超过10人(含)且不超过晋级决赛人数的80%。
(二)“泰隆之星”获得者如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将撤销其“泰隆之星”荣誉称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同学:15158282002
周同学:13858113048
电子邮箱:tfsxsh20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