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4 供稿人:夏连峰 浏览次数:496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双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泰隆〔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面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开展泰隆金融学院2024级学生实务导师(简称“实务导师”)选聘工作。现就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选聘遵循学院统筹规划、专项管理的工作机制。每位实务导师每届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 名,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 10 名。
二、选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2.热心教育事业,积极支持小微、普惠金融专业发展,愿意为培养专业人才贡献力量。
3.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有审计、会计、财务、金融等方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上述领域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5.自愿承担实务导师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实践活动。
三、实务导师待遇与考核
实务导师,考核合格者,按文件规定计酬金。导师按学年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导师待遇与考核
实务导师考核合格者,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酬金。考核按学年进行,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将另行制定。
五、选聘程序
(一)申请者请于8月20日15:00前填写麦客表单(https://zjsutfs.mike-x.com/yv8dr)完成报名
(二)泰隆金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将于2025 年 9 月 10 日前,根据实务导师选聘条件及专业建设需求,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公布选聘结果。
联系人:朱老师0571-28872669,经济楼321室。
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