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供稿人:夏连峰   浏览次数:449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双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泰隆〔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在泰隆商业银行范围内选聘泰隆金融学院2022级学生实务导师(简称实务导师。现就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实行学院选聘导师、学生选择导师、专项管理模式。每届每一位实务导师指导不超过5名学生每位导师最多指导10名学生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热心教育事业,愿意支持小微、普惠金融专业发展,愿意为培养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作出努力、贡献力量

(三)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审计、会计、财务、金融等方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从事审计、会计、财务、金融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五)本人愿意承担学生实务导师工作,履行学生实务导师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实践活动;

三、实务导师待遇与考核

实务导师,考核合格者,按文件规定计酬金。导师按学年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聘任程序

(一)由具备条件的申请者本人在82015:00前填写麦客表单:https://zjsutfs.mike-x.com/yv8dr

(二)学院院务委员会将于910日前根据实务导师聘任条件和本专业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朱老师0571-28872669经济321室。

 

泰隆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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