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31 供稿人:夏连峰 浏览次数:449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双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泰隆〔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在泰隆商业银行范围内选聘泰隆金融学院2022级学生实务导师(简称“实务导师”)。现就本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泰隆金融学院实务导师实行学院选聘导师、学生选择导师、专项管理模式。每届每一位实务导师指导不超过5名学生,每位导师最多指导10名学生。
二、聘任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热心教育事业,愿意支持小微、普惠金融专业发展,愿意为培养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作出努力、贡献力量;
(三)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审计、会计、财务、金融等方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从事审计、会计、财务、金融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五)本人愿意承担学生实务导师工作,履行学生实务导师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实践活动;
三、实务导师待遇与考核
实务导师,考核合格者,按文件规定计酬金。导师按学年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聘任程序
(一)由具备条件的申请者本人在8月20日15:00前填写麦客表单:https://zjsutfs.mike-x.com/yv8dr
(二)学院院务委员会将于9月10日前根据实务导师聘任条件和本专业建设的需要,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朱老师0571-28872669,经济楼321室。
泰隆金融学院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