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隆金融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供稿人:王寿铭 浏览次数:646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决定组织2023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待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后,根据各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将另行通知各学院推荐人数,本次将按符合条件同学进行排序,并做好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学生评奖学年内,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体测免测者中,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未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四、评审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学院按要求成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进行申请(请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写、报送。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和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学校初审
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出10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候选人参与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现场。
(四)特别评选现场活动
学校计划9月下旬组织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学院推荐视频2分钟,个人展示6分钟。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选,提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特别评选奖建议名单。
(五)结果公示
学校对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选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六、材料提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参考附件3样表进行填写)。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2.参评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稿,事迹材料(另附)1000字左右(正文宋体小四、1.5倍间距)。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及纸质稿。
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稿及纸质稿。
5.泰隆金融学院2022-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明细表(附件6),电子稿及纸质稿,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无误后当场归还。
6.提交时间及方式,9月11日16:00前,申报学生将纸质稿送至经济楼32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9133913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72658,经济楼323。
附件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x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泰隆金融学院2022-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明细表.xlsx
泰隆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