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1 供稿人:连慧莹 浏览次数:383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保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依据项目总体进程安排,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即将进入中期检查阶段。项目具体检查要求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92号)文件(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
4.下一步研究计划;
5.学院与学校的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三、检查方式
分为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抽查三个部分。学院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一)项目自查
10月19日—11月20日为项目组自查阶段。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已有成果的请出具成果材料扫描件,于11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创新&竞赛活动网
(二)学院检查
11月21日—12月7日为学院检查阶段。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填写专家检查意见。(具体操作见附件3)
(三)学校抽查
12月8日—12月16日为学校抽查阶段。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取消结题资格,撤消经费发放。
四、其他事项
1.请每个项目组成员登录创新&竞赛网(“系统设置——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完成身份证号、本人工商银行卡卡号录入与核对工作。注意:学生初次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空,如没有手机短号填手机号码后六位。
2.请2023年度校创项目负责人及时加入钉钉群,群号:4490002602。
附件1:浙商大教〔2021〕192号 关于印发“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学院工作网上操作流程图
详情请查看网址链接:
http://10.11.107.15/cxw/newsAction.do?method=showNews&NewsID=1209&BigClassID=3&SpecialID=null&flag56=null
联系人
泰隆金融学院连老师,联系电话:28872659
泰隆金融学院团委厉宇焕同学,联系电话:1732131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