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 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1   供稿人:连慧莹   浏览次数:379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本次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为辅。学院评审推荐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7日

2、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已主持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每位指导教师当年限指导5项

3、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组队申报。

4、重点项目经费:12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800元/项。

三、具体步骤及要求

1、指导教师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务系统教师工号。学生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申报工作操作流程:学生填写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5)——登录教务处网站→竞赛&创新活动网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导师登录评审——学院管理员分配评审专家——专家进行评审——学院创新项目分管领导确定推荐校级项目——学院管理员导出推荐校级项目数据汇总表——打印汇总表并由学院创新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综合楼318办公室)。

3、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学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适当调整院级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创新创业项目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确定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要求及标准,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向学生说明申报的要求和流程。

4、学生根据校、院创新项目的申报精神,按网上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为保证创新项目的顺利进行,凡经学校立项的项目每2个月至少登录竞赛创新活动网一次,记录项目进展。

5、每个项目原则上需有1-2位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审核。校级创新项目指导教师需有讲师以上职称,指导教师应参与项目组方案的制订,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学院管理员应配合指导教师做好项目跟进、日志检查等相关工作。

6、各学院需根据学校要求对学生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认真评审。

7、申请创新项目的主持人需登录系统填写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号、手机长号,否则不予立项。

四、推荐项目计划数

泰隆金融学院可推荐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9项。

 

另:请各项目申报人加入“浙商大2024校创交流群”,钉钉群号为:50080000256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92号)文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晓霞老师(28008428)

详情请查看网址链接:

http://10.11.107.15/cxw/newsAction.do?method=showNews&NewsID=1211&BigClassID=3&SpecialID=null&flag56=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