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   供稿人:朱竹青   浏览次数:10

全校2022级本科生及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50号),结合学校实际,对2023-2024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完成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网上申报、面试、最终录取、学籍更新、课程调整等一系列转专业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

    1.学校统筹安排

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整个转专业工作顺利开展。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则与程序报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各阶段事宜

    2.学院为主考核

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各学院2023-2024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录取计划考核方式已在教务处网公布请详见《关于公布转专业名额的通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各学院需制定转专业详细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各学院于6月20日16:00前将《XX学院转专业方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纸质版盖章后送至综合楼307办公室郑老师处。

三、工作安排

1. 92-4,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可同时申报两个志愿,申请最后必须要点击提交按钮,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本次转专业截止本学期末成绩进行排名本学期期末如有课程申请缓考将以0分计算加权平均分

教务系统登录网址:

http://jwxt.zjgsu.edu.cn/jwglxt

2. 95-6,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网对本次转专业申请学生信息及面试时间地点进行公示某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3倍,根据学生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初选)公示名单上的学生即为报名成功的学生。对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报名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

397-8,各学院进行第一志愿学生面试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第二志愿学生参加面试各转入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数,可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决定是否直接录取;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数,必须经过考核后录取

考核按照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面试成绩排名各占50%的比重计算并根据结果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排名百分比=(教务系统中统计的专业排名百分比+面试排名百分比/2。

学院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可顺延不超过录取计划20%的人数作为递补名单(如果拟录取学生为第二专业志愿人数较多时可以适当扩大递补名单)。

各学院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请各学院于98下午4:00报送XX学院转专业录取详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13501807@qq.com,纸质版签字并盖章后于报送至综合楼307室老师处

4.  9月9日-13日,教务网对转专业最终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  9月14日转专业成功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培养方案调整课程

6.  各学院教务老师联系方式及指定邮箱见附件2,转专业操作说明见附件3。也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教务网发布的转专业各阶段信息。

7.  降级转专业的同学,请下载附件4后打印,在9月5日公布的学院面试时间之前申请表提交转入学院以便组织面试。

   降级转专业成功的同学请于98下午4:00审批完成的表格交至综合楼307办公室老师处,无需网上申请。

8. 学生转专业包括普通转专业和降级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已取得的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相同或要求更高的,可申请免修;其它课程学分可个性化学分。

转入学院在转专业审批工作中,应根据转入学生需补修课程学分数情况,告知欲转专业学生是否应降级(原则上需补修学分不得超过20学分)。

 

注意:请各位同学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好自己的手机号码,以免错过相关通知。

学生转专业公示期结束后,不得更改。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1〕149号)第二十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含降级转专业、高分转低分转专业等)一次。

 

若对转专业相关事宜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老师,办公电话:28877211手机短号:670191邮箱:2413501807@qq.com。

附件详见教务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