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2024年度关于历年课题中期检查或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1 供稿人:连慧莹 浏览次数:364
各课题组: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泰隆〔2020〕1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的相关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从即日起启动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2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情况的通知》中的相关课题。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发布公告至2024年10月8日
三、具体方式
课题目前没有达到结题标准的,填写《中期检查表》,达到结题标准的,填写《结题表》。并且在https://zjsutfs.mike-x.com/YLChf表单上传。填写结题表的课题组,可以申2024年度课题。(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中期检查表、浙江工商大学泰隆金融学院课题结题表均已上传至表单中)
四、结题验收材料准备
1. 结题报告。凡申请结题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应的结题报告书。
2. 其他支撑材料。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研究周期内的主要研究成果,含出版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老师 夏老师
电 话:0571-28872637 2887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