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供稿人:张明飞 浏览次数:423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开展2021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素质评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评选。
二、工作依据
1.学生素质评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素质评价办法》(浙商大学〔2021〕154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院勤朴学习优秀奖评定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3.先进个人评选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及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
4.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达到以下体育/体测成绩要求方可参加评优评奖:
(1)两学期均修体育课程,体育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
(2)任一学期修体育课程,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且另一学期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3)两学期均未修体育课程,体质测试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三、其他说明
1.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通过“学生事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过时权限锁定,未申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s://xssw.zjgsu.edu.cn/)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2. 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和奖金发放均由学院负责。
注:2021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入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2022年转专业的同学参加转出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
3. 评奖评优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及辅导员将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如有问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将及时咨询反馈学工部。
4. 由于奖学金仅可通过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同学们在填写银行卡号时请确保卡号的准确。
附件2:2021年度各类评奖评优名单和发放金额统计【样表】.xls

